往届生长春考研报考条件-往届生长春考研报考条件要求 2024-10-09 02:14:01 0 0 长春市户口迁移有什么条件? 迁出登记 第一条 申请办理省外迁出登记的,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以下简称《准迁证》)办理迁出登记,签发《户口迁移证》。 第二条 被省外院校录取的大学生拟迁移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凭《新生录取通知书》为其办理迁出登记,签发《户口迁移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在原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无需落户地公安机关开具《准迁证》,公安派出所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以下简称《毕业证》)即可为其办理迁出登记,签发《户口迁移证》。 第三条 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其户口可在原就读高等学校的集体户口中保留两年,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委托学校通知本人将户口迁回原籍。 迁入登记 第一条 投靠亲属落户的,凭下列手续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签发《准迁证》: (一)夫妻投靠户口迁入的,凭结婚证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二)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为法定结婚年龄以下没有稳定工作、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凭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三)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须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有固定住所及赡养老人能力,凭档案中记载或《出生医学证明》中能确认家庭成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办理申请落户手续; (四)孤寡老人、父母双亡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无劳动能力的人投靠亲属的,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近亲属或共同居住的赡养人、抚养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条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户口迁入的,由房屋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直接受理。凭《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办理准迁手续。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处的,在办理整户迁移时,需提供结婚证。贷款购房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核实可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贷款证明申请办理;持有公有住房使用权证、军产房屋使用证、已实际履行的购买房屋合同、回迁房屋分配证的,凭相关缴费6个月以上的票据(水、电、煤气、供暖、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三种以上)办理准迁手续。 租住房屋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凭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第三条 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由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 (一)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 (二)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毕业证》办理落户手续;对回原籍落户、但因父母户口迁移等原因不在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落户的,毕业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依据人口信息系统登记的父母户籍地实际地址,更改《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 (三)往届毕业生申请落户的,凭《毕业证》、“三险证明”(6个月以上的“三险”缴费证明)到就业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第四条 干部、职工调动户口迁入,凭省、市(州)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第五条 录(聘)用公务员户口迁入,凭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或《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第六条 引进人才户口迁入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直接受理。 (一)异地引进的人才,人事代理单位(指与市、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的单位)接收的各类人才,凭相关证书、单位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落户的,凭职称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年纳税一万元以上,私营企业者年纳税两万元以上,且有固定住所的,可凭营业执照、税务收据原件到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未满法定结婚年龄、无稳定工作、无独立生存能力)的落户手续。 第八条 市外迁入人员,由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办理迁入手续。 第九条 在为投靠、购房、工作调动、公务员录取人员办理准迁手续时,跨省迁移的,需提交居民户口簿。 第十条 迁移证件超过30日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应由原签发机关收回超过有效期限的《户口迁移证》,换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因人口统计等特殊原因致迁移证件过期的,如迁移证有效期未超过30日的,可持原迁移证落户;迁移证有效期超过30日的,需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后再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一条 迁往省外户口迁移证件遗失的,原签发地公安派出所需出具未落户证明。 中专学籍注册条件? 1.凡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持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均可就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2.中等职业学校可从参加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录取新生,也可免试录取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 3、外籍或无国籍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应当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办理就读手续。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读手续。 办理材料: 1、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已经注册的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长春中考报考类别怎么填? 中等学校招生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二是高、中职类(含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考生报考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能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 报考师范定向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类和高、中职类志愿。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二、报名资格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报考。 除应届初三生外,具有本市正式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以及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报考。 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并报考中职学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除上述所列情况外,没有本市正式户籍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借考。 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长春人才引进购房补贴只针对应届生? 1. 是的,。 2. 这是因为长春市政府希望通过购房补贴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留在长春发展,以促进人才流动和经济发展。 对于应届生而言,他们刚刚毕业,购房需求较大,购房补贴可以帮助他们解决一部分经济压力,提高他们留在长春的意愿。 3. 对于其他人群,如非应届生或已经在长春工作的人员,他们可能已经有了自己的住房,或者购房需求较小,因此政府将购房补贴重点放在应届生身上,以达到更好的政策效果。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