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学类考研报考地点)佛山医学类考研报考地点在哪 2024-10-06 14:59:30 0 0 佛山医学院是几本? 佛山没有医科大学更谈不上几本了,离得最近的就是广州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是一本。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广州市属重点高校,是一所重点一本。坐落于广州市。 学校拥有1个国家医学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多个实验室,对学生的实验教学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广州医科大学的教育成果有很多国家的重点项目,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广东省有接受医学专业专升本或专插本的学校吗? 有啊,广东药学院(中药学、药学、医药贸易),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护理 药学 临床医学 兽医),应该还有其他学校的,但是既然学医嘛,最好是去医学类的大学了,首选广药。 读医学专业的专插本的学校还是很多的,但是医学类大学就听说只剩广药了。 祝你好运 在重庆有哪些正规的护理专业学校,可以通过成人高考录取? 给你介绍几所四川的吧1、川华西医大附属护士学院 华西临床医学院现设临床医学系、护理系、检验医学系、妇幼保健医学系和医学技术系等5个本科专业学系,设有医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五、七年制、护理学、医学技术、医学检验、妇幼保健医学等多个层次的本科专业。学院拥有国家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具有内科学、外科学、放射科学、循证医学等24个博士授权点和24个硕士授权点,是全国七个具有临床医学博、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资格的医学院校之一,在校博士研究生489人,硕士研究生911人。在本科教学层次,现有100名医学专业8年制本硕博连读学生,2800余名其他本科各专业层次学生,以及150余名临床医学专业海外留学生和30余名港澳台学生,截至2004年秋季,在校学生人数达到4400余人,是目前四川大学在校学生规模和本科学生规模最大的学院。 华西临床医学院护理系位于四川大学华西校区校园内,建筑面积约8200平方米。目前在校学习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专科生层次约1000余人。本系于1998年批准建立护理硕士点,目前有护理硕士导师4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护理教育、护理管理和临床护理,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研究生15人。护理系承担四川省高等护理教育自学考试、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高等护理专业考试、在职进修教育和护理师资培训等教学任务。为了满足社会对高等护理人才的需求,2002年与北京清华同方联合开办高等护理专业远程教学工作。护理系以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和四个附属医院为后盾,具有独树一帜的办学特色,临床课教师来源于临床,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紧密结合,本系拥有一支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护理系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近年来已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参与编写本科、大专全国规划教材22本,主编6本;获省、部级科研项目数十项和科研成果奖数项。学院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护理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了我校与国际护理教育的交流和发展。目前,护理系正在与台湾合作筹建护理研究中心。 2、四川省人民医院护士学校 始建于1958年,受四川省教育厅领导,由四川省卫生厅主管,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承办,是一所省属全日制中等卫生专业学校。 报考注意事项: (一)、五年制大专: 招收四川省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1、参加中考,成绩达到本地、市、州高职分数线;2、在当地招办报名并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3、参加当地组织的体检和面试。符合上述条件者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录取。毕业时颁发川北医学院护理学大专文凭。 注:报考五年制大专的学生可兼报普通中专。 (二)、三年制普通中专: 招收本省及全国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要求:1、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到当地招办报名、由市州招办组织录取;2、所有学生(包括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直接到我校报名,我校以自主方式录取。毕业时颁发省教育厅核发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 毕业生去向: 毕业生择业自主、双向选择,我校择优向各级医疗卫生部门推荐上岗。 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校本部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部内(青羊宫对面) 邮政编码:610071 电话:028)87393303 87393488 联系人:吴老师 81911206 代老师 81911226 伍老师 81911083 (二)新校区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南延线新国际会展中心东侧中和镇/四川省第六人医院培训中心内(应龙湾水库对面)邮政编码:610212 电话:(028)82975747、82975796、88823289 联系人:卢老师 张老师 3、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 4、成都中医药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创建于1960年,是省内唯一省属全日制中等中医专业学校, 有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省外实习基地:广东省中医院、佛山 市中医院、深圳市中医院、重庆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康桥医院等;省内实习基地:四川省中医 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大华西医院及各地市州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设有国家职业技能 鉴定所-针灸学校保健按摩技能培训暨鉴定中心、省内外保健按摩实训就业基地,四川省中西护 理教育培训中心。学校现开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中药学、中医骨伤、中医康复保健、中给你介绍几所四川的吧1、川华西医大附属护士学院 华西临床医学院现设临床医学系、护理系、检验医学系、妇幼保健医学系和医学技术系等5个本科专业学系,设有医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五、七年制、护理学、医学技术、医学检验、妇幼保健医学等多个层次的本科专业。学院拥有国家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具有内科学、外科学、放射科学、循证医学等24个博士授权点和24个硕士授权点,是全国七个具有临床医学博、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资格的医学院校之一,在校博士研究生489人,硕士研究生911人。在本科教学层次,现有100名医学专业8年制本硕博连读学生,2800余名其他本科各专业层次学生,以及150余名临床医学专业海外留学生和30余名港澳台学生,截至2004年秋季,在校学生人数达到4400余人,是目前四川大学在校学生规模和本科学生规模最大的学院。 华西临床医学院护理系位于四川大学华西校区校园内,建筑面积约8200平方米。目前在校学习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专科生层次约1000余人。本系于1998年批准建立护理硕士点,目前有护理硕士导师4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护理教育、护理管理和临床护理,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研究生15人。护理系承担四川省高等护理教育自学考试、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高等护理专业考试、在职进修教育和护理师资培训等教学任务。为了满足社会对高等护理人才的需求,2002年与北京清华同方联合开办高等护理专业远程教学工作。护理系以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和四个附属医院为后盾,具有独树一帜的办学特色,临床课教师来源于临床,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紧密结合,本系拥有一支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护理系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近年来已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参与编写本科、大专全国规划教材22本,主编6本;获省、部级科研项目数十项和科研成果奖数项。学院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护理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了我校与国际护理教育的交流和发展。目前,护理系正在与台湾合作筹建护理研究中心。 2、四川省人民医院护士学校 始建于1958年,受四川省教育厅领导,由四川省卫生厅主管,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承办,是一所省属全日制中等卫生专业学校。 报考注意事项: (一)、五年制大专: 招收四川省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1、参加中考,成绩达到本地、市、州高职分数线;2、在当地招办报名并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3、参加当地组织的体检和面试。符合上述条件者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录取。毕业时颁发川北医学院护理学大专文凭。 注:报考五年制大专的学生可兼报普通中专。 (二)、三年制普通中专: 招收本省及全国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要求:1、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到当地招办报名、由市州招办组织录取;2、所有学生(包括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直接到我校报名,我校以自主方式录取。毕业时颁发省教育厅核发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 毕业生去向: 毕业生择业自主、双向选择,我校择优向各级医疗卫生部门推荐上岗。 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校本部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部内(青羊宫对面) 邮政编码:610071 电话:028)87393303 87393488 联系人:吴老师 81911206 代老师 81911226 伍老师 81911083 (二)新校区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南延线新国际会展中心东侧中和镇/四川省第六人医院培训中心内(应龙湾水库对面)邮政编码:610212 电话:(028)82975747、82975796、88823289 联系人:卢老师 张老师 3、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 4、成都中医药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创建于1960年,是省内唯一省属全日制中等中医专业学校, 有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省外实习基地:广东省中医院、佛山 市中医院、深圳市中医院、重庆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康桥医院等;省内实习基地:四川省中医 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大华西医院及各地市州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设有国家职业技能 鉴定所-针灸学校保健按摩技能培训暨鉴定中心、省内外保健按摩实训就业基地,四川省中西护 理教育培训中心。学校现开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中药学、中医骨伤、中医康复保健、中 南方医科大学2021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02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1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1063号,邮政编码510515; 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南方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学生,完成培养计划,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03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及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04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专科批次。所有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批次执行。考生必须达到生源省份所规定的各批次报考资格条件(如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方可报考我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具备教育部保送资格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1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 05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比例的要求和生源情况,学校合理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南方医科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则对比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科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文科综合(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文科数学、外语成绩,理科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理科综合(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语文、外语成绩。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当第一次投档未能录满时,依次接收后续批次投档考生,但只能录取到前一次投档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二条 申请保送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测试,测试合格者,报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就读。 第二十四条 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西藏内地高中班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除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之外的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七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天津市、广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上述省份(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06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管理规定予以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色盲色弱的考生有严格的专业限制,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 07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08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7660元/人·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6850元/人·学年;管理、经济、法学类专业6060元/人·学年。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 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审批的相关标准【1700元∕人·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09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每年拿出专项基金,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单科课程成绩优胜奖、国家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等奖学助学机制,学校承诺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就学机会,支持每一个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10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广东春季高考口腔医学的学校有哪些? 广东春季高考口腔医学的学校分别有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汕头大学医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等等口腔医学专业是热门专业,在医学类热度景气与临床医学,录取分数第一层次是中山大学。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