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院校考研报考条件-陕西院校考研报考条件要求

西安研究生落户新规?

可以

研究生可以落户的,因为西安有研究生落户的政策的。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级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人员)可以随迁: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科技奖获得者;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

(5)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

(6)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

(7)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

(8)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

(9)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10)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1)博士后研究人员;

(12)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需要什么条件?

西电的电院比较难考,我建议你报考它的专硕,这样机会比较大。在西电学硕专硕区别不大,而报学硕的人特多,它们被调到专硕以后就被视为二志愿,不会优先录取,而这部分人的分数都在350+。现在,你要先专升本,如果你是三本的话就不用了,西电要招三本的学生。然后,再说准备考研的事情。对于西电来说,英语和政治的试卷批改的比较松。电院的专业课还是比较难的,重点要放在数学和专业课上。英语要报一个考研班;专业课的资料可以早点弄到手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毕业条件?

1、学制与学习时间

第一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制。在校学习时间实行弹性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3年,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3~6年,直博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4~7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5年。

第二条研究生达到在校学习时间的最长期限时,应以毕业、结业、肄业和退学处理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研究生毕业证书按答辩日期填写,结业或肄业证书按发证日期填写。

2、毕业

第四条研究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合格后,一般情况下,硕士研究生从第四学期后半学期、博士研究生从第六学期后半学期、直博生从第八学期后半学期开始可以申请论文送审和答辩。

第五条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的要求和程序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毕业答辩的要求如下:

(一)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合格;

(二)至少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此时,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在核心期刊或更高级别的期刊上发表与毕业论文密切相关的以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1篇;

(三)完成博士毕业论文。论文工作量和字数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当,且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学位论文规范。

第七条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审批表;

(二)学院负责博士毕业论文送审,评审人由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

(三)专家评审意见返回学院并全部同意毕业答辩者,由主管院长审批后,答辩秘书将所有材料送研究生院学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毕业答辩。

(四)毕业答辩委员会由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院外专家至少1名,指导教师不得担任委员,但应参加答辩。在答辩中,指导教师除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参与提问和听取答辩外,须回避答辩委员会的评议阶段,不得参与答辩委员会决议的讨论。

(五)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或以上委员同意毕业者,经学院院长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核准,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与申请毕业答辩合并进行,按照申请学位答辩的要求和程序申请。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与申请毕业答辩可以合并,也可以分别进行。合并时,按申请学位答辩的要求和程序申请,不合并时,申请毕业答辩的要求和程序按上述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九条研究生按照学位答辩程序申请时,答辩通过,或答辩未通过、但三分之二或以上答辩委员会委员同意毕业者,经学院院长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核准,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条研究生学位答辩通过,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经学位答辩未获得学位者,硕士毕业生可在一年内按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再申请一次硕士学位,博士毕业生可在两年内按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

第十二条经博士毕业答辩而毕业者,毕业后两年内可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答辩。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3、结业

第十三条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习内容,成绩合格,且德、体合格,仅论文未达到毕业标准,因故需要离校,经本人申请,学院院长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十四条对于我校硕士研究生结业者,结业后一年内,通过修改或重作学位论文,若达到了学校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可再申请一次硕士学位答辩。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达到毕业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对于我校博士研究生结业者,结业后二年内,通过发表论文、修改或重作学位论文,若达到了学校博士学位申请条件,可直接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答辩;若达到了学校申请毕业答辩的条件,可申请毕业答辩一次。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博士学位证书;达到毕业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因中期考核未获通过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办理退学手续,但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可变更为按硕士培养,达到博士结业要求与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后,准予博士结业,由学校发给博士结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4、肄业

第十七条研究生学满一年以上,因故中途退学时,或超过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必须退学时,经本人申请,学院院长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作肄业处理,由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陕西院校考研报考条件-陕西院校考研报考条件要求

相关推荐

相关文章